口头遗嘱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7-07

  摘要:因为口头遗嘱很容易被篡改,可信性不高,所以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情况下适用口头遗嘱?在合适的场合适用磕头遗嘱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口头遗嘱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呢?

  一、什么情况下适用口头遗嘱

  法律所称的“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