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来源:www.zlzlawyer.com 作者:张丽珍 时间:2016-08-10

  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中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离婚不到一个月反悔了,反悔有用吗?

  案情:

  陈女士和其丈夫刘先生结婚不到一年,陈女士发现其丈夫和婚外异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该婚外异性甚至已经怀孕,还多次去其店里和家里闹,陈女士大为恼火,冲动之下就和男方离婚了,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离婚不到一个月陈女士又反悔了,现在想要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中自己的份额。

  陈女士咨询:自己是否可以起诉要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中自己的份额?

  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陈女士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财产所有权,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因此,该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

  至于是否可以起诉,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陈女士离婚不到一年,尚在诉讼时效之内,是可以起诉的,法院也会受理。

  但是第九条第二款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陈女士签订离婚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因此法院不会支持她的诉讼请求。

  结论:

  陈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院很难支持她的诉求,起诉是没有必要的,既耗费时间又耗费金钱成本。

  北京离婚诉讼律师建议:陈女士在考虑自己现有证据、经济条件等情况下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因为男方存在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陈女士具备起诉的条件。

  陈女士的经历也给予我们警示:离婚问题需要慎重对待,切忌一时冲动,在感情没有,夫妻关系难以维系的情况下,可以尽力为自己争取财产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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