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作者:张丽珍律师 时间:2016-10-26

  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话,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格外的小心注意了,毕竟此时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在诉讼离婚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三)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 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 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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