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管辖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到了准备起诉书和证据材料的阶段,难么涉外离婚诉讼究竟需要哪些证据材料呢?
在法院立案时,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原告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护照(外国人的护照需要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等,或者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2. 结婚证,(国外缔结的婚姻,结婚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 授权委托书,(如本人不能到场,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4. 起诉书,(如果由律师代为立案也需要在所在国公证和认证)。
5. 如果有孩子,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是外籍的情况下,对出生纸在所在国做公证认证)
以上就是立案时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那么,完成了立案工作,接下来立案庭会将案件移送到审理案件到法官手里。这时候就存在一个送达诉讼文书的过程。那么如何送达呢?请继续关注涉外离婚案件中关于送达的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