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08

  摘要:孙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女婿是否有继承权?不是法定继承人也有权分割遗产?下面由北京婚姻纠纷律师讲解。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遗产纠纷,是否存在继承关系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再婚时一方或双方可能已有子女,这就涉及到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主要看与继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即如果再婚时子女已成年,不会形成抚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如果再婚时子女未成年,婚后共同生活在一起,有抚养教育事实,继子女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就有赡养义务和法定继承权。

  二、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虽然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该子女应继承的份额。

  三、丧偶儿媳、女婿也可能享有继承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尽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就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丧偶的儿媳、女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影响其子女原本就有的代位继承权。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再加上其子女的代位继承,实际是可以继承两份遗产份额的。

  四、不是法定继承人可能也有权分割遗产

  正常情况下,没有遗嘱时遗产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分割,但也存在例外。根据《继承法》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这也就是说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第三人也有可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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