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能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8-22

  摘要:股权是一种与物权、债权并列的新型财产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那么公司股权能继承吗?下面由北京婚姻纠纷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小编认为从股权性质看,股权属于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具有价值,可以交易,定义在财产范围内是没有问题的。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即依法定而取得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如果股权可以继承是否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破坏?这一规定并不是对有限公司人合性的破坏,因为法律(第76条的但书部分)允许公司股东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在公司章程上就股东资格继承问题作出排除性规定。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综上所述,股权属于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那么,继承人继承股权须办理哪些手续?

  出资的可继承性主要体现在财产权的继承。股东的资格究其实质,乃是一种身份,属于人身权的一种。股东死亡,人身权消失。股东的身份不能像财产继承权一样由继承人当然继承。借鉴法国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身份的继受有明确的约定则从约定;否则,可比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处理,即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身份,应由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则必须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股东。当然,继承人股东身份取得并不是继承取得,而是加入取得。实际上是死亡股东退出公司,其继承人基于公司章程或其他股东的同意而成为股东,继承了股东在公司中权利和义务。因此,一旦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公司必须将其姓名、住所及继承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

  以上是对“公司股权能继承吗”问题的解答。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份,同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在股权继承方面存在疑问,可以咨询律师,律师将会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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