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0-26

  摘要: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宅基地一般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下面由北京婚姻纠纷律师详细讲解。

  一、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只有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村民死亡,自然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

  因此,农村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注意,这里所说的宅基地的不能继承针对的只是单独的宅基地,不是指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如果孩子一直跟父母一起生活,没有单独申请宅基地,将来若继承了宅基上的建筑物,将会一并占有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房地一体不可分割。说不能继承就在于,如果另一个孩子另外分家,单独申请了另外的宅基地,那么将来父母的宅基地就跟他无关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案例分析

  案例:1989年1月,原籍农村的张军的父亲以一家四口人(张军父母、张军与其妹妹)名义,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1994年张军高中毕业,考上一所大学,户口随之迁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上海市区工作,婚后在市里居住。2000年4月张军的妹妹出嫁,户口也随之迁出,老家的住宅一直由张军的父母居住。2005年8月和2007年2月张军的父母先后去世,老宅已无人居住。2008年2月,当地村委会通知张军,因其父母已经过世,村里按规定将其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张军在规定时间里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遭到张军的拒绝。张军认为其父母的房屋连同土地应作为遗产由其继承。张军诉讼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宅基地上房屋由张军和其妹妹共同继承。

  律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属于福利性质,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分为下列情形: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经批准后可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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