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4

  摘要: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那么,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下面由北京婚姻纠纷律师详细介绍。

  案例:

  两年前,小赵和妻子小周因为闹家庭矛盾,致使妻子小周离家回娘家,到现在也没有回来与小赵共同生活,那么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以案说法: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首先分居两年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其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综上,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因素,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具体情况。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随时可以协议离婚。

  知识拓展:

  怎么证据夫妻分居两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点: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最好还是放弃,而转为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这样要比苦苦等待两年要快多了,而且成功率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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