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8-25

  摘要: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下面由北京婚姻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第一种情况: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想离婚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要通过诉讼进行离婚,法院要先判断你们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以前结婚符合结婚的实际要件(即没有法律禁止和无效的婚姻情形),那么双方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事实婚姻,一方或双方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那么人民法院会告知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但这个补办结婚登记的通知不具有强制性。如果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法院就应按照离婚诉讼的法定程序处理;如果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法院就应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二种情况:结婚证丢失想离婚

  (1)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2)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3)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综上,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虽然我国刑法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但是目前我国婚姻法没有“事实婚姻”了,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是合法婚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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