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起诉状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24

  摘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涉外婚姻也逐渐增多。我国的法院处理受理本国公民的离婚案件外,还会受理一些涉外的离婚案件。涉外离婚的当事人大多数会选择诉讼离婚,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离婚的,首先提供涉外离婚起诉状,那么涉外离婚起诉状怎么写?下面由北京涉外律师详细介绍。

  涉外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涉外离婚起诉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出生;民族:××××;家庭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出生;民族:××××;家庭住址:××××。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原被告持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简单描述双方相识结婚经过。

  2、描述提出离婚的事实、理由

  .......

  为维护原告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知识延伸:涉外起诉状如何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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