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05

  摘要:对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那么,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孩子18周岁,但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以上是关于“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法律解答。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中,抚养费是否及时支付是关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容。从孩子角度来看,其具有被抚养的权利,这对于父母来说,则是义务。抚养费支付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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