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不同情境下的离婚房子分割总结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0-12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常常会出现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婚后另一方还款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处理呢?那么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另一方还贷,房子归谁?接下来由本律师为大家整理七大不同情境下的离婚房子分割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七大不同情境下的离婚房子分割
 
一、婚前一方付房子首付,婚后另一方还贷房子应该归谁?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七大不同情境下的离婚房子分割都有哪些不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现实生活中的情况会更加复杂,如果您有什么问题,可以致电联系我,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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