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如何作价补偿,相关知识问答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2-31
当代离婚率逐年升高,而夫妻离婚时产生纠纷的核心问题即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不仅仅包括房产、现金,还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的股份也应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如何作价补偿,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本律师搜集整理了以下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如何作价补偿
  1、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分割夫妻在公司内的共同财产,需要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算,评估公司的净资产。
  3、如果夫妻不能协商一致,由夫妻一方预付评估费用,或双方各付一半评估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不愿意出评估费的,法院对这部分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呢?
离婚时夫妻公司,股权审判实践中有三种方式较为公平、合理:
  1、对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的,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根据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一定份额的股权,共同经营,按比例分配盈余。
  2、对夫妻公司中一方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无法共同经营,可将公司股权绝大部分(约占95%以上)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挂 5%以下股权,分得绝大部分股权的一方可给对方适当补偿(可按其应分得的股权份额)。如补偿数额较大,为保护企业正常运转,应采取较长时间的分期支付方式。
       3、对公司账目齐全,公司、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双方同意清算解散公司的,可在清算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采取这种方式应注意清算解散公司必须是双方同意的,如果一方不同意则不宜采用。
 
(二)夫妻离婚时股权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在实践操作中,股权如何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①直接转让
       分得该股份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的股东的话,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依据《公司法》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意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作为受让人的夫妻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对公司的总资产进行审计,也无须对夫妻共有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但不足方面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受上述三个条件的制约,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
②作价补偿
       即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
③拍卖分割
       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此类拍卖依《公司法》第35条规定进行,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价不享有优先权。就拍卖的价款夫妻双方平均进行分割。
       《公司法》第35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如何作价补偿,相关知识问答”的回答及整理。按照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分割股份时应当平均分割。夫或妻一方不愿意持股,应当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十分复杂,建议直接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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