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那些属于共同财产,那些属于个人财产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1-17
据统计,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并已连续10年以上攀升。因当今社会经济繁荣带来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世界越来越荒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漠。在这种情况下,婚姻也越来越难以维系。在各类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那么夫妻在一起生活多年,那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些属于个人财产呢?接下来本文给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二、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1 、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
1.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1.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1.4、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且未被明确指定归一人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利益。
1.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1.7、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认定。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但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婚后增值部分可以看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该土地的价值而产生的一种利息,是一种合法的收入,为双方共同所有。
1.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我国目前发行的股票基本有两种:职工内部股和社会公众股。对于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有的股份,分割财产时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婚姻里,那些为个人财产
2.1、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2、夫妻约定财产:可以在婚前约定,也可以在婚内约定;甚至可以对财产进行重新约定。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
2.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只归一方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5、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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