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如何处理财产,怎么收集证据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30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分居满两年是其中的一个事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应准予离婚。那么分居离婚如何处理财产呢,分居离婚怎么收集证据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分居离婚如何处理财产

  1、分居离婚,若是协议离婚的,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约定分居期间双方所得归各自所有,则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规定确定财产的性质。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分居离婚,若是诉讼离婚的,财产的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感情已经破裂,在此情况下,考虑到此时财产的来源情况,夫妻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并不会出现混合的情况,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对此时一方的财产所得进行区别。

  3、分居期间财产的处理

  虽然很多离婚当事人认为分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可以视为个人财产,但是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夫妻虽然因感情危机而闹矛盾,分居两地,但这时仍然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不能以婚姻危机或者双方当时已经打算离婚为借口,拒绝与另一方分割。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则在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工资、奖金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离婚财产的处理,一般是这样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二、分居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1、分居离婚相关证据的收集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2、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分居离婚如何处理财产,怎么收集证据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而普通的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收集证据是非常关键的,不是自己认为分居了两年就是分居了,一定要准备好法律认可的证据,具体的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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