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如何处理,相关热门问答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2-05
婚姻法规定,妇女怀孕时,男子不能要求离婚,妇女可以在怀孕期间向法院申请离婚。如果妇女只有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后发现已经怀孕,那么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如何处理,相关热门问答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本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如何处理
  如果女方把孩子生了下来,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医疗费。
  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夫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再婚。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相关热门问答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可以办准生证吗?
       很难办理。
       因为办理生育证需要去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办事处申请,但是办理生育证是需要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的,如有一方未能签署都不能办理。
 
(二)离婚后女方怀孕孩子怎么上户口?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
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总之,离婚后发现怀孕,孩子的抚养费、户口等问题如何解决?这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孩子母亲的决定,一旦生下小孩,在抚养费方面完全可以要求生父支付,一直到孩子18岁或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小孩的户口一般是在生母的户籍地办理为准。
 
       上文就是本律师为您整理的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如何处理,相关热门问答的法律知识。综上,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如果孩子生下来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相关的抚养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本律师,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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