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多份离婚协议书要以哪份为准,相关知识问答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1-06
结合实际情况,夫妇消除夫妻关系以后理应立即申请办理好户口迁移、房产继承等事宜,这种理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承诺好。那么如果有多份离婚协议书要以哪份为准,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本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多份离婚协议书以哪份为准
  1、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
  我们认为如果这些协议签订的时间都是在离婚登记前的,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为准,如果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对某些事项没有约定的,之前的协议书有约定的,可以以之前的为依据。如果双方在民政处登记后又签订补充协议的,认为是对原协议的变更,应当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无处理的协议
  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的可操作性。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到之前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的具体描述,那对前面这份协议的离婚协议应当说可以争取有效的。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手续。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样写就怎样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是无效的。
  比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2、协议离婚中有哪些常见纠纷
  协议离婚的纠纷,有的情况下是因为一方事后感觉在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吃亏上当或不合理而引起的。有的人当初签协议时甚至完全听任另一方的安排,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这在事后很容易出现纠纷。
  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在协议离婚纠纷中,一方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有精神障碍),而另一方却出具了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蒙混过关导致的。要想避免发生纠纷,离婚双方在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清楚的方面最好请律师指点,或向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就是本律师为您整理的如果有多份离婚协议书要以哪份为准的相关内容及相关知识问答。综上,多份离婚协议书以经过民政局备案的那一份为准,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本律师,我将竭诚为您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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