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后孩子能不能改成中国国籍,相关热门问答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1-29
一、涉外离婚后孩子能不能改成中国国籍
  跟外国人结婚后,双方又生育有小孩的,将会直接影响小孩的国籍。一旦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孩子判为一方抚养,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为中国国籍,想让孩子一同改为中国国籍的,那么需要按照涉外离婚的规定,并且,也要满足获取中国国籍的条件。
  首先,按规定,涉外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并且,在我国,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孩子享有中国的国籍: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同时,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经申请并得到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二、相关热门问答
(一)涉外离婚能变更抚养权吗?
       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必须要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何进行涉外抚养权变更呢?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抚养权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涉外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这是因为,这一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第10条的规定,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之一,如有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和材料同样可以提起诉讼。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先协商,看能否通过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
 
  综上所述,涉外离婚后的孩子,想要获取中国国籍的,可以按照以上规定确定是否有权获取。并且满足加入中国国籍条件的,还需要到公安部门申请登记,否则法律上孩子可能仍属于无国籍人。另外,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如果您需要帮助或是有困惑,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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