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怎么判,抚养费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4-22

  有的时候离婚不仅仅就是离个婚这么简单,特别是有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例如对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的问题、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夫妻债权债务怎么承担等,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怎样的呢?离婚后另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怎么判,抚养费是多少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判给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五)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怎么判,抚养费是多少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离婚的时候,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但是也是要看跟着谁对孩子更有利,至于抚养费,法律也有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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