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送养后生父母还有探视权吗,相关知识问答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1-18
生父母将小孩送养后,代表小孩跟生父母以及他直系亲属间的权利与义务关联,由于收留关联的创立清除。因此,生父母是不是也有探视权,法律法规上对于并无要求。但是,实践活动中能够从收养协议开展明确。那么把孩子送养后生父母还有探视权吗,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呢?接下来本律师为大家整理分析。
 
一、把孩子送养后生父母还有探视权吗
       生父母确定送养孩子的,会跟养父母订立收养协议,将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探视权:
  1、收养协议中约定生父母有探视权,那么从收养关系订立之日起,养父母可以按照收养协议,行使探视权。
  2、收养协议中禁止生父母行使探视权的,就从收养关系订立之日起,养父母不能去探望孩子,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收养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探视权的,即可以根据对养父母、孩子的影响,确定生父母是否可以行使探视权。
  一般来说,如果孩子会因为生父母探望,直接影响跟养父母的关系的,那么就不能随便探望孩子。
  并且,如果因为生父母随时探望孩子,严重影响养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导致双方的感情恶化等情况的,那么养父母可以按照收养协议,或是跟生父母协议约定解除收养关系。
  事实上,很多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可能产生不舍的感情,所以会要求探望孩子,甚至是频繁探望孩子,一旦影响到孩子跟养父母关系,比如说无意识中跟孩子说了真相等,那么将会直接影响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直接影响收养关系。当然,有些在收养协议中约定了探视权,但是养父母不肯履行的,那么将直接损害生父母的权益,对此,养父母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处理。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父亲未尽抚养义务,有探视权吗?
       还是有探视权的。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只有当对方的行为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时探望权才有可能被中止,即使是这样也不是被剥夺。所以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父母的探望权。
       至于父亲没尽抚养义务,母亲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生活费等。
 
(二)有个朋友跟个男的同居了4年,生了一个孩子,今年2岁,他们一直没领结婚证,因为女方家人不同意,现在女的不想跟这个男的过了,这个孩子应该属于谁?
       你朋友属非法同居,即相当于还处于谈恋爱阶段,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他们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只要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望权不会对子女健康成长造成伤害,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另一方是不能阻止其探望子女的。
       至于子女抚养,原则上是先调解,调解不成,那么就要结合子女年龄、长期生活环境、父母经济、生理等条件综合考虑哪一方抚养叫适宜于小孩成长。因为你说的条件不是很清楚,因此你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综上所述,即是本律师对于“把孩子送养后生父母还有探视权吗,相关知识问答”的整理和分析,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现实生活中的情形应该会更加复杂,因此,若有疑问或需求请尽快致电本律师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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