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应对离婚时配偶隐匿转移财产情形,怎样处理配偶隐匿存款账户呢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6-2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于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信息的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最近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如果一方行为不露声色,没有蛛丝马迹可查,就要采用推理的方式来确定。那么如何有效应对离婚时配偶隐匿转移财产情形,怎样处理配偶隐匿存款账户呢?请看下文张丽珍律师的整理及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有效应对离婚时配偶隐匿转移财产情形
1、面对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信息的。
       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如果一方行为不露声色,没有蛛丝马迹可查,就要采用推理的方式来确定一方是否购买了房产。
 
2、移花接木,私自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的。
       一般来说,另一方在离婚时,会发现一方擅自过户的事实。因此,应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的对象。确定交易时间,是为了收集证据和停息抗辩一方可能提出卖房款已消耗殆尽的事由。
       确定交易对象,是要看交易的下家是否具有恶意,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的产权为共同财产的事实。虽然物权不适用 “善意取得”,但如果交易的下家是一方的父母,仍然有法院判决交易行为无效,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另一方的权益。
 
 
3、金蝉脱壳,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
       第一、所谓产权人有无泄露真相的可能。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宽裕的父母或兄妹拥有巨值的房产,就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根据不同的人人制订不同的调查对策及方式,就有可能会有所收获。
       第二、从交易时间,摸查出资线索。根据购房付款的时间,回忆一方在此期间财务上有无重大支出或异常,有条件的,还要查询一方银行存折上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也有可能获得柳暗花明的收获。
 
4、以逸待劳,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的。
       第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
       第二,婚前购房出资切记,要将自己名子写入产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二、怎样处理配偶隐匿存款账户呢       
       对于隐匿存款账户的,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
       1、 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
       2、 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
       3、 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4、 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
       另外,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上文所述就是张丽珍律师整理的有关如何有效应对离婚时配偶隐匿转移财产情形,怎样处理配偶隐匿存款账户呢的法律知识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参考。婚姻问题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所以对待婚姻的态度也应当严肃谨慎。若您还有任何疑问,请致电联络张律师,张丽珍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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