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人都无过错财产如何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几大原则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0-28
我们都知道,夫妻关系的破裂会导致离婚的出现,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根据《婚姻法》中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存有过错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话无过错方就可对过错方索要补偿。那么,离婚两人都无过错财产如何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几大原则?下面张丽珍律师将对此做出解答及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两人都无过错财产如何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几大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即是张丽珍律师整理的有关于“离婚两人都无过错财产如何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几大原则”的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文中可知,平等公正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最大原则,也是都无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最重要分割办法。如果孩子抚养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财产分割时会相对侧重于这一方。若您还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致电或是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张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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