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贷谁来还,债务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1-03
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后还有房贷没还清,夫妻离婚后此债务该怎么分割或者承担呢,在此前提我们要知道,如果该房子是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夫妻离婚房贷谁来还,债务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面由张丽珍律师为大家带来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及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房贷谁来还
  如果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你卖房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有证据可以要求返还。且根据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债务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
  (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综上所述就是张丽珍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夫妻离婚房贷谁来还,债务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那么要车一方是需要剩下的房贷。若您还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致电或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张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惑,竭诚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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