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离婚标准与我国有什么区别,新加坡赡养费和离婚过错方赔偿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7-21
因为国情、经历、教育状况、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现在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也相对较高。对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如果该离婚案件是由我国法院受理,则适用我国法律;如果是外国的法院受理,则适用该国的法律。那么新加坡离婚标准与我国有什么区别,新加坡赡养费和离婚过错方赔偿有什么规定?下面张律师将为大家分析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新加坡离婚标准与我国有什么区别
       新加坡《妇女宪章》第95条规定,“婚姻破裂到不能挽回”是离婚的唯一标准,并作了列举性规定:
       (1)对方有通奸行为,不能容忍;
       (2)对方行为不能忍受;
       (3)一方弃偶两年以上;
       (4)夫妻双方协议分居3年以上;
       (5)一方单方面分居4年以上。
       离婚中请人须举证证明其符合以上5种情形之一,离婚才可以成立。此外,一方离家出走或失踪,也可以使离婚成立。
       我国的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强调夫妻关系中的“感情”。尽管“感情”是主观的,但“感情破裂”却是客观的事实,具体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
       (5)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了离婚诉讼的,应予离婚。
       二者对比,虽然都要求婚姻关系“破裂”才能离婚,但新加坡法律强调破裂的程度是“不可挽救”,我国法律则强调“感情”的破裂。在对具体情形的列举上,两国法律的相同之处都列举了通奸(我国用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分居、弃偶、失踪等情形。
不同之处:
       (1)新加坡法律规定有“对方行为不能忍受”的情形,我国法律虽列举了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与新加坡的法律有交叉之处,但显然新加坡法律的规定更广;
       (2)对通奸的规定,新加坡法律还要求是“无法容忍”,我国法律无此要求;
       (3)对弃偶的规定,新加坡法律要求两年以上,我国法律则无时间要求;
       (4)对分居的规定,新加坡法律列举两种分居:协议分居(3年以上)和单方分居(4年以上),我国法律则笼统规定为分居,且只要求两年以上,但强调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
       (5)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其他”条款,新加坡法律则没有,所以我国的规定比新加坡的有更大的包容性。
 
 
二、新加坡赡养费和离婚过错方赔偿有什么规定
       1、赡养费新加坡法律很重视对妇孺的保护,这点从其将离婚制度规定在(妇女宪章)中就可以看出来。其中,对赡养费的规定就体现了很浓的向妇女倾斜保护的色彩。《妇女宪章》规定,从结婚之日开始,丈夫就有给付赡养费给妻子的责任和义务,不管妻子是否有职业和收入;夫妻离婚后,丈夫仍要支付赡养费给前妻,直至前妻再婚为止。
       法院在决定丈夫(或前夫)应向妻子(或前妻)给付的赡养费的数额时,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双方在婚姻期间或可预见的将来的收入、获得收入的能力、财产以及其他经济来源;
       (2)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或在可预见的将来的经济需求、负担和责任;
       (3)婚姻破裂前的家庭生活标准;
       (4)双方的年龄及婚姻的存续期;
       (5)任何一方的身体或精神上的缺陷;
       (6)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一方操持家务或照顾家庭成员的贡献;
       (7)在离婚诉讼期间任何一方因婚姻的解除而失去的可得利益。赡养费可以一次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法院还有权在判决后的任何时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赡养费金额。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扶养的义务,但这是一种双方的义务,而不仅仅是丈对妻子的义务。离婚时,对于生活困难的一方,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而且具体方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才由法院判决。这也不同于新加坡法律硬性地规定前夫对前妻必须给付赡养费。
       2、过错方领害赔偿 新加坡法律和我国法律都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在新加坡,对于离婚诉讼中的女方来说,由于对过错的举证比较困难,而法律对赡养费的规定比较有利,因此其很少主张过错赔偿,一般主张的是赡养费的给付。
 
       综上所述即是张丽珍律师整理的新加坡离婚标准与我国有什么区别,新加坡赡养费和离婚过错方赔偿有什么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致电或是留言咨询,张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惑。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