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能不能把孩子送给别人养,领养孩子有什么前提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4-14
相信大家也知道最近的一则新闻,鲍某性侵养女事件,我们在怀着愤怒的同时又有着疑惑的心情,很多疑惑油然而生,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关于送养孩子的问题。亲生父母能不能把孩子送给别人养,领养孩子有什么前提?接下来由张丽珍律师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亲生父母能不能把孩子送给别人养
1、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2、什么情况下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生父母患有疾病或者经济特别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的生父母均在世的,必须共同送养未成年子女;如果有一方下落不明,则可以由另一方单方送养。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死亡,另一方想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以要求抚养未成年人。死亡一方的父母享有优先抚养权,只要他们愿意并且有能力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那么另一方就不可以将未成年子女送养。收养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该征得其同意。如果未成年人不同意的,则不能将其送养。
3、父母送养孩子以后,还可以生育孩子吗?
       送养不可以成为逃避计划生育的方式。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则送养子女后不可以再生育孩子。但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确实是因为送养当时没有能力抚养,但后来父母身体康复或者经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了抚养子女的能力,因而想再生养一个孩子,则可以再生养一个。
 
 
二、领养孩子有什么前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三、被收养人有什么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
 
       综上所述即是张丽珍律师整理的亲生父母能不能把孩子送给别人养,领养孩子有什么前提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不妨直接致电咨询张律师,张律师会怀着专业负责的态度解决您的困惑,竭诚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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