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产分割规定怎样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1-16

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对现在的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对于离婚案件来说,尤其是房产的分割是财产分割中最常见的,那么,民法典房产分割规定怎样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民法典房产分割规定怎样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很多人关心新婚姻法规定出台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是否有做改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制

   下列房地产为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

  (2)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明确夫妻之间的房地产归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具体如下: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房产分割规定怎样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的,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房产的分割。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安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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