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务补偿有多少,全职太太婚后保护指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6-25
离婚要求家务补偿19万,最终判决1.5万,关于离婚家务补偿的案件又双叒上热搜了!浙江台州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审结的一个离婚案件。那么,离婚家务补偿有多少,全职太太婚后保护指南是什么?接下来张丽珍律师会为大家整理及分析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家务补偿有多少
       这是浙江台州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审结的一个离婚案件。浙江台州的杨先生与齐女士2018年1月结婚,同年5月生育儿子杨某某。杨先生长年在外地做生意,儿子跟随齐女士在老家生活。后因家庭琐事,夫妻俩发生矛盾,去年5月,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被驳回。
       今年3月,杨先生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其抚养。齐女士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丈夫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同时,齐女士认为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负担义务较多,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
       一审判决准予杨先生和齐女士离婚,孩子由齐女士抚养;参照当地生活水平,杨先生每年支付抚养费8400元,同时补偿齐女士1.5万元。杨先生不服上诉,台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民法典》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抚养费的数额怎么定
       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而法院判决每年支付抚养费8400元(=700元/月),是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以能维持其衣、食、住、行、学、医的正常需求为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和社会地位等因素进行考量的。
       至于家务补偿的部分,原则上来讲,结婚后夫妻双档对家庭的贡献、付出一般推定为相等。所以,离婚的时候平均分割共同财产。
       但实际上,对家务付出较多的一方存在无形中的牺牲,在外工作的一方可以继续享受之前的人脉和资源,身份地位不变;但长期在家庭中的一方,离婚后重返职场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所以才会有离婚家务补偿的规定,这是对ta付出较多的一种弥补。
       关于家务补偿数额的多少,网友觉得1.5万元太少,也是站在全职太太的角度认为,相对于这些金钱补偿,全职太太的牺牲更大。
       但是,法院在判决时,不能只看从金钱数额的角度考虑,需要结合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强度,家务劳动的负面影响如从事家务一方因而失去工作的,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
 
三、全职太太婚后保护指南
       ① 不要大包大揽所有的家庭事务,让丈夫也参与到家务、养孩子的过程中,不只是为了让他通过体验明白你的辛苦,理解你为家庭做出的付出,也是因为,在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中,父亲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
       ② 要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保留家庭事务的参与权。比如,买房或买车,名字写谁,怎么还贷,收益如何等等。清楚了解家庭的财务状况,因为,即使你不上班、全职在家,婚后丈夫的工资、理财收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利支配。
       ③ 自己的工作技能不能丢,婚后做全职太太,也要注意预防风险,未来不可预见,等到意外发生(比如离婚或丈夫意外失去工作能力)再做防范也就晚了。所以,要保留自己的专业能力,确保自己需要重返职场时,还有相应的能力。
       ④ 给自己买份保险,很多地方现在都可以自费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⑤ 如果婚姻已经出现问题,走到需要离婚的地步,建议咨询律师,由律师给出专业建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作为全职太太,如何证明自己在家庭中付出较多,可以要求家务补偿;或者对方存在过错,如何让自己多分财产等等。
 
       综上所述,经营好一段婚姻并非易事,人们很容易沉浸在日常的生活琐碎,或者虚假的“对方会永远爱我”的幻想中,希望所有女性朋友们,除了掌握家庭财政的知情权和支配权,更要注意保持自我独立,让自己拥有立足于这世界的能力和底气。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或是法律需求,不妨直接致电或者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张丽珍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惑,竭诚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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