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起诉探望权所需证据有哪些,2021法院对探视权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3-23
实际生活中,离婚是一件不幸的事件,在离婚后,无论是哪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都有权探视子女。但是有探视权的一方却发现抚养权方阻挠自己看孩子的权利,是可以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那么,2021起诉探望权所需证据有哪些,2021法院对探视权怎么判?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21起诉探望权所需证据有哪些
  (1)如果是生父母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如果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的证据。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内容的话,发生纠纷以后,离婚协议就是很有利的证明。
  (2)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般而言,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探望权都会有明确的约定或规定,所以,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2021法院对探视权怎么判
  不少人误以为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内容,事实上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都是先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法院作出具体的判决。法院在审理探视权纠纷时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考虑多个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探视权有以下情形:
  1、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
  2、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综上所述就是张丽珍律师整理的有关于“2021起诉探望权所需证据有哪些,2021法院对探视权怎么判”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我国,如果双方已经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的权利。如果另一方不让探视,行为是违法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孩子的权利。先写起诉书,然后持本人身份证交给法院的立案庭申请立案。若您还有任何疑问,不妨直接致电或是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张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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