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对离婚抢孩子首次立法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6-03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6个方面做出了规定,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着力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侵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监护、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从婚姻家庭角度来看待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强化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强调了家庭保护的重要性,细化了家庭监护的职责,完善了委托照顾制度。

 

 

 

      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些人认为自己可以决定孩子的任何事情,当离婚时涉及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等问题,许多父母丝毫不考虑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做出抢孩子、藏孩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近年来,离婚时为了抚养权抢孩子、藏孩子的新闻屡上热搜,造成夺子大战不断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亲权保障缺乏有力的规定,导致“抢孩子”之后基本没有任何违法成本。

 

      虽然之前法律一直倡导理性争夺抚养权但并没有明文规定,包括民法典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如此一来,很多人为了争夺抚养权,在离婚时第一步就是把孩子藏匿起来。

 

      作为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律所,我们连续两年与新浪微博联合举办关注离婚子女权益保护的论坛,呼吁立法,呼吁各部门真正从孩子角度完善抚养权和探望权规定。

 

      安嘉律师也在个案中不断努力,引导当事人以合法合规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且不断呼吁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对于抢孩子或者藏匿孩子的一方,进行处罚,从根本上遏制抢孩子的风气,真正从孩子的成长教育等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律师努力的呼声和民意的汇聚,终于有了今天的结果,《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不能抢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一定的立法本意,体现了对离婚案件未成年人的保护,这样,司法实践中配合起来就会遏制抢孩子的情况发生。

 

      安嘉律师事务所一直在呼吁完善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因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未来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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