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权满足什么才变更,争夺抚养权所需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7-12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刚开始离婚的时候,可能出于经济问题的原因,有些人并不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但是后来拥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那么,小孩抚养权满足什么才变更,争夺抚养权所需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张丽珍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小孩抚养权满足什么才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争夺抚养权所需条件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
  1、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综上所述,即为张丽珍律师为大家总结的“小孩抚养权满足什么才变更,争夺抚养权所需条件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虽已结束,但亲子关系却不会结束。一方因患严重疾病伤亡无法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不履行抚养义务,在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子女愿意随另外一方生活的,则随另一方生活。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或是法律需求,不妨直接致电或者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张丽珍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惑,竭诚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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