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8-05

现下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案件中涉及最多的要数财产跟抚养权,对于孩子来说他们就是这段失败的婚姻中的牺牲品,他们不是商品来给我们分割的,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相关的法律标准来进行,那么,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起诉孩子抚养权需要多少钱

  离婚纠纷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

  1、诉讼费200元,简易程序或者普通调解都是100元。这是法院本部的做法,在乡镇的派出法庭不一定是这个数目,有的派出法庭“自负盈亏”的,所以收费会高点。

  2、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当面咨询。按件收代理费3000元,法院诉讼费需100元,还需支付律师办案交通费等若干。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介绍,看了文中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抚养权的时候,是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才是有效。主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安嘉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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