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1-20

由于我国多个城市实行了房产限购令,让很多有能力买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的家庭失去购房资格,为了得到购房指标,有些夫妻竟然想出“假离婚”的招数,等买了房子再复婚。假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几种?下文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解答疑问。

一、假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几种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同居的。

  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民法典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婚姻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的演变过程中,也进一步反映出了国家已经不再干预当事人离婚的内在动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已经取消了上述规定。因此,当事人想以虚假离婚为理由,请求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也没有法律依据,更不用说通过行政诉讼方式撤销离婚登记了。

  二、什么是假离婚,小心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 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 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 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 , 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欺诈离婚 , 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 , 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假离婚的法律知识,其实法律上是不存在“假离婚”的,只要当事人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是离婚了,也是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事宜的。为达目的假离婚,风险真的很大,多少关于夫妻假离婚后一方反悔不同意复婚,假离婚最后变成了真离婚。如需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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