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4-22

我们都知道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一般就会按平均的方式来进行分配,而对于是个人财产的就可以归各自所有,但如果在婚内有约定的就会除外。那么再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有哪些情形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再婚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无论是首婚还是二婚,财产分割适用的法律法规都是一样的,即婚前个人财产依旧是个人财产,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为照顾女方和孩子,以及无过错方。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再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相关解答,综合上面所说的 ,夫妻离婚对于财产的分割是不会分几婚的,只是看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这样在分割的上面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的事情协商不好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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