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否可以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9-16

        可以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但前提是媳妇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家庭共同财产中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关于离婚时是否可以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父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割、离婚债务分割及离婚赔偿的相关事项都由夫妻双方承担并履行相关义务,与双方的父母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一方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二、和公公婆婆同住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和公公婆婆同住的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依然按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公平分割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隔与公公婆婆没有直接关系。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在我国现有的《民法典》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三、与公婆分家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

  1、主体资格的证据。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2、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的证据。

  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所得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如共同投资购置家庭财产、将个人收入交归家庭、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等证据。

  3、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以上就是离婚时是否可以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的相关内容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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