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7-30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而如果能协议的话,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怎么做对自己有利?

1、弄清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和钱物。

2、婚前各自所持有的财物。

3、未成年子女的归属及扶养费用等。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特别提醒: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仅包括夫妻一方受对方虐待、遗弃,而且也包括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对此不予以谅解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人,常常好逸恶劳、不务正业,既消耗了家庭财产,严重影响了夫妻互相扶养义务的履行,使夫妻之间在物质生活和感情生活上出现了严重障碍,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已经丧失。因此,赌博、吸毒等行为是严重危害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的违法行为。配偶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多次教育而屡教不改者,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一般法院会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二、女方主动离婚孩子咋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判决,应该考虑多方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又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情况,可以随父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判决时优先考虑以下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离婚诉讼的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是有法律可依,女方是不是主动离婚并不会影响。

三、如何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我们认为,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时候,尽量不要让其知道,以防止对其学业打击,尽量放在寒、暑长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其的伤害。告知孩子的时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问话,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啦,你愿意跟着谁呢”之类。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是父母的义务。

以上就是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在起诉离婚时,若是出现上述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的,是对自己有利的。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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