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精神病,我可以撤消婚姻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5-06

现代快餐式恋爱,造成很多闪婚出现了,很多闪婚的男女婚前并不了解对方,这样不了解对方底细的婚姻也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那么丈夫有精神病,我可以撤消婚姻吗?下面就由张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精神病能离婚吗?

精神病能离婚,具体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十项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对于婚前并不知道配偶患了精神病,婚后偶然发现对方是精神病人的,被隐瞒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关系的请求的,此请求若是在发现对方有病的一年内不提出,那么婚姻关系就会转变为是有效的婚姻。

二、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姻有效吗?

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但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史,能否撤销婚姻?

若一方婚前患有精神病,无法治愈,向另一方隐瞒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撤销后,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力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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