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2-16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父母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离婚后如果父母其中一方失去了劳动能力,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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