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分手后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3-15

抚养费我们都知道就是给孩子的教育法和生活费之类的钱财,孩子是父母带到这个世界的,不管父母的感情好坏都必须抚养孩子,这是作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同居关系分手后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同居关系分手后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

非婚同居生子抚养费参考如下法条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执行

1、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执行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夫妻的协商方案执行即可。若双方无法就抚养费达成协商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院的生效裁判所载明的方案予以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三、不给抚养费不让探视吗

1、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体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以上就是关于同居关系分手后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的内容介绍。根据上文可知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男方的经济收入来定的,这笔费用是必须的,不可以推卸否则就可以起诉他,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