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欠条离婚后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3-01-30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介绍到:夫妻之间的欠条离婚后有效,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是基于个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等。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包括时间特征、行为特征、债务的性质等。

夫妻之间的欠条

一、夫妻之间的欠条离婚后有效吗

夫妻之间的欠条离婚后有效。视为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债务,可以约定债务全部或部分归一方承担,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欺诈或胁迫,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

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三、夫妻债务可以用死亡赔偿金偿还吗

死亡赔偿金不可以用于死者生前的债务偿还,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属于死者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应得的财产性补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只能从其遗产中予以清偿。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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