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遗嘱继承怎么写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3-11-28

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应当写明标题、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遗产继承份额以及继承房产的基本状况等内容。公证遗嘱继承房产需要有的手续是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材料等。

一、房产公证遗嘱继承怎么写

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遗嘱继承公证书”;

2.写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3.写明房产的基本情况;

4.写明遗产继承份额;

5.写明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时间。

二、公证遗嘱继承房产需要有什么手续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需要有的手续如下:

1.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等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遗嘱公证申请表》;

2.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遗嘱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房产公证遗嘱继承

三、继承房产的公证遗嘱有时效性吗

继承房产的公证遗嘱没有时效性。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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