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采用的方式是怎样的形式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3-11-29

1.书面方式

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

(1)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

(2)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人放弃遗产会有什么后果

继承人放弃遗产会有的后果是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放弃继承权的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三、放弃房产继承怎么公正

放弃房产继承的公证方式:一般应当由放弃继承权人在写好放弃继承声明书后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放弃继承权。符合条件的,即可自十五日内领取公证书。放弃房产继承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只要当事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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