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3-12-12

遗嘱继承的要求包括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内容必须合法等。

一、遗嘱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要求如下: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继承公证后有效期几年

遗嘱继承公证后的有效期是长期。无期限,只要公证机构不撤销其公证。公证书长期有效,但是应该凭公证书及时对某些财产办理变更登记。一般来说只要遗产被继承了,那么公证书的时效就已经失效了。进行遗产公证时,继承人必须要到现场亲自办理。如果要放弃继承,继承人需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声明。

遗嘱继承

三、遗赠扶养协议是优于遗嘱继承吗

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在三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最后是法定继承。可以这么理解。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履行了义务,所以优先。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以又比法定继承优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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