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离婚申请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3-11-21

办理离婚申请的方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法院申请离婚。

一、怎么办理离婚申请

办理离婚申请的方式如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或有其他符合离婚的条件存在,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离婚申请

三、诉讼离婚法院多久会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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