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转账的钱是否能要回来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4-01-24

分手后转账的钱一般是不能要回去的。分手协议如果是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则是具法律约束力的,具体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协议的内容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然后是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一、分手后转账的钱是否能要回来民法典

分手后转账的钱一般不可以要回。在恋爱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转账应当视为对另一方的财产。并且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过去了,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

二、分手协议是否具法律约束力

分手协议书如果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意思表示真实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协议怎么办

1.签了分手协议书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的有关条款,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2.签了分手协议书后,如果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的有关条款,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在分手协议中对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未予处理,起诉至法院请求分割的,“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之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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