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吗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4-04-11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吗

代位继承的法律定位是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系指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包括拟制血亲,均可行使此权利传承其经济利益。

被继承的养子女以及已经建立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生育的子女亦可享有此权利。

至于在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中,那些养子女同样可以代位继承。

另一方面,被继承者养子女的养子女同样享有此权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代位继承者在实际继承财产时,将严格遵循被继承人所设定的规则,因此,他们被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关于代位继承的定义,它是一种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过早离世并留下子女时,由这些先去世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人代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

一个具体的例子是:假设A是B的父亲,B则是C的父亲。

如果B先于A去世,那么在A去世后原本应该由B继承的那部分遗产现在将由C间接地继承。

简而言之,便是孙子、外孙等晚辈直系血亲代表先去世的父或母,实现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被继承人的子女率先去世的情况下,将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

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首先离世,便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们得以代为继承。

总之,一切继承将自被继承人逝世之日起正式生效。

另外,在同一突发事件中,若存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都同时离世,但却无法明确判断谁是最后离世者时,我们将假定那个没有任何其他继承人的人最早离世。

当然,若每个人都有其他继承人并且辈分有所差异的话,我们会推定年纪大的人先离世;倘若辈分完全相同,则会默认为他们是在同一时间离世,互相之间并不涉及继承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人有权要求对抚恤金析产分割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特定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特定权利义务相应转移至其代位继承人,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此时即可对抚恤金进行析产分割。

无论是依据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法定继承,抑或是基于被继承人意愿所实施的遗嘱继承,它们都是在对待被继承人所遗留下的合法财产上进行。

换句话说,遗产就是被继承人逝世之时所遗留下来的那部分个人财产,其中包括了被继承人的房产、存款等各种有形或者无形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抚恤金并非遗产的一种,因此,它无法被代为继承。

当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比被继承人提前离世时,应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直系血亲作为代位继承人,继续实现其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有继承的遗产份额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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