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一般给对方补偿的金额多久付清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作者:安嘉律师 时间:2024-03-11

离婚判决书一般给对方补偿的金额通常是三十天内需要付清,但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进行确定。判决书一般在送达当事人的十五天内当事人不提起上诉的情况下就会生效。

一、离婚判决书一般给对方补偿的金额多久付清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在判决书中明确付款期限,通常是30日内。

强行判决离婚后,对于人民法院依法要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补偿款,另一方应按判决约定支付。对于支付时间,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判决进行核实。具体如下:

1.付款期限,应当根据当事人经济能力而定;

2.在判决前,法官一般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3.在实践中,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的情况并不鲜见,权利人可以在判决书明确的付款期限的最后一日的第二天起,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判决书给对方补偿的金额在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规定的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是送达到当事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效力。

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判决书给对方补偿的金额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判决书下来后生效后十五日后可以申请执行,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的,该民事判决书为生效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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